二维码
资讯中心
资讯中心

锅炉节能改造专家、商用蒸汽机节能改造专业公司

疫情当前,公共建筑如何安全防疫?来看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技术指南丨系列报道①
时间:  2020-02-07 来源:  UAD浙大设计

db871e42b76e088babbb54d5cf6ddad.jpg

    疫情席卷全国、来势汹汹,形势复杂而严峻,我们正在面对一场没有硝烟的阻击战。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面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防控是关键环节。

    病毒无情,人间有爱。疫情当前,全国教育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以最大的努力、最严的措施、最快的速度,全面落实防控措施,为全国近3亿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构筑起一道安全可靠的健康防线。

c35658b85dae4449b634e103d640763.jpg



校园人群密集,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食堂、科研楼等校园公共建筑的安全健康运行面临着更为紧迫的压力,必须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教育部的部署下,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力量开展防控,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及时指导行政区域内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的关键是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而建筑是人们生活和工作的主要空间,也因此成为疫情防控的重要战场。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教育之弦”今日起将推出系列报道,为校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解决建议。

今日,为大家分享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公共建筑防疫运行技术指南。

在这场全民动员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为保证春节假期及假期后建筑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的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交叉感染,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本着职业精神下的社会责任心,发挥技术优势,质量与科技中心在各专业总师、总监的带领下,集合院技术专家,基于积累的建筑设计、运营及传染病理研究经验,探讨疫情的防控措施和公共卫生长效应对机制,编制了建筑防疫运行的系列防疫特刊,旨在指导疫情防控期间建筑的安全运行,为相关建筑使用者提供参考,最大限度地保护建筑的使用者。



c86f0604d59c93ae28fa36c329e6edb.jpg

本技术指南可作为正常使用的公共建筑在传染疫情防控时期运行管理的参考。公共建筑中的运行管理的重点包括建筑、通风、空调供暖系统、给水排水系统、清洗消毒、垃圾处理等。


建筑

1.1 防疫期间,公共建筑出入口宜设置疏导,设置只进和只出的门,采用人流单行进出的方式。

1.2 多层公共建筑的电梯宜停止运行;高层公共建筑的工作人员建议尽量采用走楼梯步行方式,尽可能不使用电梯。有条件的公共建筑可分开设置上行和下行楼梯,避免人员交叉。

1.3 防疫期间,公共建筑宜根据建筑物实际使用功能、使用人员和使用时间临时将建筑物划分为不同性质的相对稳定的使用区域,对于频繁流动变化的人员,宜设置独立的空间区域,如在其入口附近设置访客区且采用预约访客制,避免同一时间人员聚集。

1.4 防疫期间,公共建筑中的多功能厅、剧场、大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宜停止使用。公共建筑宜进行使用人数总量控制。

1.5 防疫期间的会议应尽量采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共建筑中的各类会议室尽可能少用或者不用。

1.6 公共建筑的人员停留区的空间布置应考虑人员相互交流空间距离1m以上。公共建筑中庭、公共休息区等人员停留区,应减少或不布置桌椅等家具,尽量避免停留接触。

1.7 公共建筑的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通风

2.1 防疫期间的公共建筑日常通风应按以下原则运行:

1. 公共建筑中,每2小时应主动开窗通风1次,每次15分钟~30分钟以上。开窗通风宜在上午10:00至下午16:00之间室外温度较温和时。

2. 公共建筑中,所有平时用送排风机均应启动。

3. 公共建筑中有外窗房间,在空调运行期间宜保持外窗一定的开度(高层公共建筑随着高度增加,开窗开度可以适当减小),确保空气流通;若外窗与空调设置窗磁联动控制,建议在传染疫情防控时期取消联动。

4. 公共建筑中无外窗或固定外窗房间,在空调运行期间宜将房间门保持一定开度,使房间与其他非人员停留空间保持相同。

5. 公共建筑夜间无人期间,在确保室温不低于5℃的防冻值班温度前提下,应关闭所有制冷供暖设备,开启外窗,启动所有排风系统进行通风换气,换气时间不少于2小时。对于无外窗与固定外窗房间,应设置临时移动式风机对房间向公共区域排风,并通过公共区域与室外换气,避免通风死角。

6. 公共建筑的厨房通风与餐厅食堂通风时,应识别气流组织与正负压方向。厨房通风时,应通过室外补风,不应通过公共建筑内其他区域负压渗透补风。餐厅食堂通风时,若原有排风口设置于售卖区,且售卖区处于负压区或回流区,不应启动原有排风系统,可在餐厅食堂设置临时移动式风机从人员停留区向室外排风。







2.2 公共建筑自净通风可采用下列方式:

1. 公共建筑通风换气宜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启动排风系统,外窗自然进风的混合通风方式;对于无外窗房间或大开间内区公共区域,可同时启动排风与新风(送风)系统机械通风方式。

2. 对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且未设置较大排风量措施的区域,可在征得物业允许的情况下,临时采用启动排烟风机排风,加压风机送风的方式定时送排风。

3. 对于严寒和寒冷地区,需要注意运行的时间,保证室内无人期间的室温不低于5℃的防冻值班温度。







空调供暖系统

3.1 防疫期间,公共建筑若采用空调供暖系统时,在投入使用前,应对空调系统按本指南第5节进行清洗或消毒后,适当提前投入运行,为建筑提前进行通风换气实现自净效果。

3.2 防疫期间的公共建筑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室内空调供暖温湿度宜按以下原则设定:

1. 运行使用时空调供暖温度宜设定为20℃,有条件时可以适当提高室内的设定温度。当室外温度达到20℃以上时,宜停止使用空调供暖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全新风直流通风方式。

2. 室内湿度不宜过大,不宜大于50%。设有空气加湿处理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宜关闭加湿系统。若加湿器为湿膜加湿器时,对湿膜加湿器应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开启空调供暖系统。







3.3 公共建筑中央空调供暖系统宜按以下原则运行:

1. 当公共建筑采用风机盘管(或者VRF)+新风系统时,其新风系统应全部启动投入正常运行并宜24小时运行。并且对供暖空调的新风机组出风温度尽可能调高,充分利用新风热湿处理承担室内负荷,减少室内分散末端的使用。空调供暖系统开启时,应同时开启室内的所有排风设施。

2. 当公共建筑采用全空气系统时,宜关闭回风阀且封闭回风口,采用全新风运行。

3. 公共建筑的新风应直接从室外清洁处取风,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垃圾排放点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4. 公共建筑中空调供暖送风风口叶片角度可调时,应调整叶片角度;叶片角度不可调时,宜调整人员停留区位置,避免向人体直接送风。







3.4 当公共建筑中发现疑似病例时,应采取立即隔离措施,对疑似病例停留空间的空调系统宜停止运行,并对其停留的空间及空调系统相关部件消毒后方可使用。

1. 当疑似病例停留空间的空调系统为风机盘管(或者VRF)+新风的系统或分体空调形式,可只关停所在空间空调末端或分体空调并清洗消毒,保持新风系统持续运行24小时且疑似病例停留空间内消毒完成。

2. 当疑似病例停留空间的空调系统虽然为风机盘管(或者VRF)+新风的系统,但风机盘管(或者VRF)未能实现按空间独立设置或采用吊顶回风且吊顶内空间分隔不完善,必须对所有空调回风涉及房间或吊顶联通房间的风机盘管(或者VRF)全部关闭并清洗消毒,保持新风系统持续运行24小时且疑似病例停留空间内消毒完成。

3. 当疑似病例停留空间的空调系统为多空间公用的全空气系统(变风量系统),应将全空气系统关闭并清洗消毒,同时封闭该房间的送回风口。




<section style="margin: 0.2em 0px 0px; paddi